一、问:最低工资是什么?
答: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问:最低工资不包括哪些内容?
答:最低工资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问: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 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问: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2013年12月11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全体公民房价的节日有:
(一)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问: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吗?
答: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六、问:劳动合同应当在什么期限内签订?
答: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七、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答: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作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八、问:试用期的期限可以约定多长?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九、问:试用期能否约定多次?
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十、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该要了解企业哪些情况?
答:劳动者应该要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是否有营业执照等。
十一、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或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十二、问: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多少份?
答:劳动合同文本签订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十三、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
答: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应当遵守。
十四、问:社会保险必须要参加吗?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五、问:发生劳动争议有哪些救济途径?
答: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节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问:我市现行的处理劳动争议组织、机构有哪些?
答:我市现行的处理劳动争议组织、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市两级人民法院。
十七、问: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少?
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